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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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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项民生法规7月起实施

    作者: 来源:柚都平和 时间:2014-07-07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7月1日起,多项事关民生的重大举措开始实施——
    事业单位大变革 “铁饭碗”将全面打破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条例》的要求,有分析预计,随着新规于7月1日开始实施,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
       条例还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6%和4%增值税征收率调整为3%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6%和4%两档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此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执行3%的征收率。两部门此次发文是对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
       目前我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13%、11%和6%共四档税率。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允许经营规模较小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部分符合条件的特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办法,按征收率计征。
       根据两部门《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此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提到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不许加明矾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日前发布公告,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馒头、发糕等面制品(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除外)不得添加硫酸铝钾(钾明矾)和硫酸铝铵(铵明矾)。
       以明矾为代表的含铝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应用广泛。铝含量较高的食品有海蜇、油条、粉条、麻花、馒头等。
    旅行社新规7月1日起实施
       国家旅游局发布近期公告显示,《旅行社产品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和服务要求》《旅行社服务网点服务要求》《旅游类专业学生饭店实习规范》《旅游类专业学生旅行社实习规范》《旅游类专业学生景区实习规范》等5项旅游业行业标准将于7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国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