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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大常委会 开展生态检察工作调研

    作者:张伟芳 来源:柚都平和 时间:2018-11-05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张伟芳)10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生态检察工作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汉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亮参加调研。

    当天,调研组一行观摩“发挥检察职责,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展板,观看生态检察宣传片。

    座谈会上,洪亮汇报了生态检察工作情况;县法院、国土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落实生态资源行政执法方面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进行发言。

    就进一步做好生态检察工作,曾民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宣传、注重预防和减少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要强化担当,有效检察,增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协作,建立健全常态联系机制,汇聚执法司法合力;要强化创新,多学习、多研究、多探讨,健全生态修复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生态检察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2015年来,县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福建生态检察模式,全面落实建设“生态•活力•闲适”新平和决策,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共受理审查涉生态提请逮捕案件19件24人,批捕18件23人,不捕1件1人;受理审查涉生态起诉案件45件52人;在山格等乡镇成立“检察工作站”,派驻生态检察业务骨干定期上岗开展法律服务,探索构筑服务保障生态文明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