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平和县第一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当场办理成功。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持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可以申领居住证,享受国家和居住地提供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