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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全面治理教师有偿补课

    作者:廖瑜婷 来源:柚都平和 时间:2018-07-09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近日,记者从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出台《关于全面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对教师失德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惩治一人,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

    通知指出,各中小学校是治理有偿补课的主要责任主体,书记校长党政同责,共同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学校存在治理不力,教师管理失之于宽、松、软,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教师违规补课行为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是教师发生违规补课行为一次违规违纪在2人以上的(不含本校查实),教师违规补课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问责。其中,问责方式包括:给予学校通报批评、责令检查;取消学校当年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当年该校年度绩效考评降低等次;对学校党政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对失职失责情节较严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根据情况采取纪律处分、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此外,通知对教师各项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严禁教师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禁教师侮辱、歧视、孤立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侵害学生;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要和收受学生和家长的礼金、礼品;严禁教师参加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严禁教师在教科研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严禁教师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估、职称评聘中营私舞弊;严禁教师在工作时间炒股、娱乐,酒后上课。

    通知还就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工作机制、提高师德修养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名师评选等前置和重要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新教师上岗前应接受不少于15学时的师德培训,其他在职教师每五年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师德教育培训。同时,建立公开承诺制度,各校要定期组织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学校向社会公开承诺,教师向学校和家长公开承诺,共同营造拒绝有偿补课的良好氛围。

    ☉记者 廖瑜婷

    转载自《闽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