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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吴巧莉)4月25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民,副主任江益权、庄汉土、林慧颖参加会议。副县长庄学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亮,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卢中信列席会议。江益权主持会议。
会议宣读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会议依法任命罗耀聪为平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郑岚为平和县人民检察院检查员、检查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挂职);蔡连生、卢福、黄位中、朱秀山、胡黄腾为平和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曾民向相关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同意吴文泽、陈杰奇、宁健民、傅一东辞去平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免去庄端平和县人民检察院检查员、检查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免去庄林清平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周五镇平和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会议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要精神,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叶初方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