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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版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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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和交警 温馨提示

    作者:平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来源:柚都平和 时间:2018-03-05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1、学生开学季来临,校车驾驶人请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安全带、灭火器、逃生锤、安全门等关键部件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严禁驾驶安全性能不合格的校车接送学生、幼儿。

    2、学校、幼儿园、校车企业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3、开学季来临,私家车接送幼儿和学生出行增多。请您和孩子系好安全带,同时为孩子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孩子或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

    4、农村公路安全隔离设施和人行横道较少,中小学校周边常有行人、儿童横穿公路。驾车行驶在乡村公路,请保持注意力集中,行经学校周边路段,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避免发生事故。

    5、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请每位校车驾驶人时刻谨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指定路线行驶,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闯红灯。

    6、学校、幼儿园、校车企业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校车接送学生、幼儿。

    7、学校、家长要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

    8、学生不准驾驶无牌、无证两轮摩托车,依法驾乘两轮摩托的须佩戴安全头盔,不准超员超速驾驶。

    9、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驾驶共享单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平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