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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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本报讯(吴巧莉 蔡艺荣)4月12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平东、江益权、庄汉土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绿璇,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谢笑英、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及县政府办领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江益权主持会议。
会上,蔡绿璇宣读了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陈杰奇、宁健民同志任职的议案。谢笑英介绍了陈杰奇、宁健民同志的基本情况。陈杰奇、宁健民分别作了供职发言。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曾民宣布任命决定,依法任命陈杰奇为平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宁健民为平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并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当天,新任职人员还向宪法进行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