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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和县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初现成效

    作者: 来源:柚都平和 时间:2017-03-13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从“有其屋”到“优其屋”

    本报讯(闽南日报记者 吴志润)今年来,平和县全力推进“有其屋”扶贫工程。截至2017年2月22日,平和县已完成造福工程易地搬迁建房任务2618户、8012人,完成投资4.8亿元。九个集中安置区(七个省级集中安置区、两个市级集中安置区)也已完成大部分建设任务,完成投资3426万元,在安置区内搬迁户建房一层封顶359户,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744万元。

    为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扶持力度,平和县组建了“平和县益和造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由县政府授权县财政局作为公司的独资股东,实行封闭运行,财务独立核算,承担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工作的投融资任务。目前,该公司现已顺利投入运行,承接地方债券资金3550万元,专项建设基金1775万元。

    为切实完成好这项德政民心工程,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要严格履行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下大力气把好工程质量关。同时,组织规划建设部门的技术力量,不定期到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施工现场,加强抽查监测和技术指导服务,切实把好工程质量。

    在建筑面积管控方面,平和县主要采取四个办法:一是严把土地报批和规划设计关。在集中安置区建设方面,从土地报批、规划设计等环节着手,审批把控安置区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人口规模等参数,从审批环节上确保建设面积不超标;二是采取规范设计。组织规划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户型进行规范设计,提供标准样板图纸供对象选择,从而达到既经济适用,又符合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规定;三是强化挂钩帮扶督促作用。建立乡镇、村党员干部一对一挂钩帮扶责任制,挂钩干部一方面积极联系工程队签订施工合同,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以帮助搬迁户建房,另一方面对搬迁户建房面积实行跟踪监督,确保控制在标准范围内;四是实行经济奖罚措施。各乡镇对符合建房面积规定且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的对象,给予一定数额奖励,而对没有按照规定、建房面积超标的,扣减一定数额的建设补助,确保建筑面积符合有关规定。

    据了解,平和县是省定重点贫困县,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186户,13016人。2016年平和县造福工程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任务数69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