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 :综合
报刊搜索:
搜索
一己之私毁林木 锒铛入狱悔已晚
本报讯(吴巧莉)只因不懂法,一念之差,为一己之私沦为滥伐林木的破坏者,山格镇宝丰村村民陈某平因故意毁坏林木被刑事拘留。
日前,我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森林公安分局就山格镇宝丰村村民陈某平故意毁坏林木一案前往现场调查。
在现场记者看到,砍伐后的树桩和被烧毁的树木遍布黄土裸露的山上,让人心生惋惜。县人民检察院、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分局及山格林业站的相关人员正在对此案毁坏的林木做详细记录,勘察毁坏程度。
据陈某平交代,他是经朋友介绍想在此处种植清明茶,但却因不懂法,从2016年6月份开始陆陆续续的将此处原先生长的植被砍伐、烧毁。经调查,陈某平毁坏的土地面积约六、七亩左右。
据了解,2015年县政府就发出了严禁毁林种柚、建设生态柚园的通知,明确提出“四严禁、四追究、一奖励”;禁止新开垦林地,严禁在林地上新种植蜜柚等果树。
县森林公安分局负责人表示,陈某平故意毁坏林木的行为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目前,陈某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