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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零时起全县全面推行遗体火化

    作者:林小良 来源:柚都平和 时间:2016-11-14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林小良)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殡葬改革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开展,11月8日,我县召开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县领导吴丁顺、欧阳劲松、叶胜发、杨怀生、曾庆丰、周志伟、江益权,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叶胜发主持会议。

    会上,曾庆丰就全县殡葬改革工作作了详细部署。吴丁顺向各乡镇场区下发殡葬管理工作责任状。欧阳劲松对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提出纪律要求。

    就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吴丁顺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识务必到位。从政策层面看,殡葬改革是大势所趋;从发展需要看,殡葬改革是形势所迫;从新风要求看,殡葬改革是文明所向;从群众利益看,殡葬改革是“民心工程”,因此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定决心、高位推动,把殡葬改革工作推向深入。一是措施务必细化。思想工作要通,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二是制度落实要严,要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凭制度办事;三是基础配套要全,要将殡葬改革建设列入重点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福寿堂建设按时完成;四是服务质量要高,要坚持“堵后门、开前门”的原则,提供高质量的殡葬服务业务;五是组织务必有力,领导要带头,部门要齐抓,责任要明确,追责要严厉,全力将殡葬改革事业推向深入,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根据平和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关于殡葬管理的通告》的要求,从2016年12月1日零时起,在全县全面推行遗体火化,火化率要达到100%。凡居住本县内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死亡之后遗体一律实行火葬。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外来人口在我县内死亡者,遗体一律实行火葬。遗体均在平和县殡仪馆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