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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承包起纠纷 巡回法庭进农村

    作者:蔡煌杰 来源:柚都平和 时间:2016-09-12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蔡煌杰)近日,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霞寨镇钟腾村村老红军调解室里开庭,审理原告黄某与被告福建省平和县霞寨镇钟腾村民委员会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当地近20名村民旁听了整个审理过程。

    据悉,霞寨镇钟腾村帮坑仔、大胤山、蛇胤山、望月山面积905亩生态林自1993年以来一直由原告黄某经营管理。根据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被告应付给原告应得的2013年度生态林补偿款人民币9774元。但原、被告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起诉至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各自所陈述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庭审法官对庭审证据进行依法认证,旁听群众秩序良好,庭审过程井然有序。由于案件案情较复杂,主审法官决定择日宣判。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福建省平和县霞寨镇钟腾村民委员会给付原告黄清港经营管理的,地址在平和县霞寨镇钟腾村帮坑仔、大胤山、蛇胤山、望月山面积905亩生态公益林2013年度补偿款人民币9774元,该款项限2016年9月10日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