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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版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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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开到家门口

    作者:林清辉 曾程伟 来源:柚都平和 时间:2016-04-04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林清辉 曾程伟)3月24日上午,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长乐乡葵山村村址,开庭审理一起失火案件。由于该案被告人是一名年已八旬且腿脚不便的老人,办案法官在征得当地村委会的同意后,决定将巡回法庭开设在其住处附近的村址,方便老人就近参加庭审。

    法槌敲响,审判长宣布“现在开庭”。记者在现场看到,临时布置的巡回法庭简单而不失庄严,国徽高挂,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等牌子在桌子上摆放整齐,旁听席上坐满了闻讯而来的村民们。公诉人、合议庭成员一一入庭就座,审判长敲响法槌,女法警带被告人到庭……在葵山村村址,一场人性化的法庭审理正式举行。

    陈老太今年83岁,去年4月5日,陈老太在长乐乡葵山村林地扫墓,不慎引燃墓地旁边的杂草,火借风势迅速蔓延,造成长乐乡葵山村、建南村、南庭村的山地发生火灾,火灾总过火山地面积485亩。案发后,陈老太由村干部陪同投案并一直取保候审在家。考虑到陈老太年事已高,年初以来身体状况不好、行动不便,也为了能够让更多的村民接受预防火灾的法制教育,法官们不辞辛苦地来到山区,把审判庭搬到了陈老太家门口,也通过庭审活动向旁听群众进行预防失火犯罪的法制宣传。

    据了解,此次巡回法庭进农村是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等单位开展“生态保护宣传周暨‘检察杯’生态保护作文竞赛”的一项活动内容之一,旨在进一步体现人文关怀,方便老人就近参加庭审,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提高群众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