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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版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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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和坂仔人珍藏68年前支前收据

    作者:闽南日报记者 罗培新 通讯员 林慕理 文/图 来源:柚都平和 时间:2016-02-01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闽南日报记者 罗培新 通讯员 林慕理 文/图)“兹收到双宝乡建岩先生帮助本军二亿万元……”平和坂仔林先生至今珍藏着一张68年前他父亲支持人民解放军的收据。它见证了当年平和老区群众生活虽然困苦,但还是倾力支持革命的军民鱼水情。

    近日,记者看到这张落款署名并盖有“人民觧放军闽南支队部”公章的收据,它长18厘米、宽12厘米,收据用毛笔和钢笔书写,纸色泛黄,但保存完整。开具收据的日期是中华民国卅七年五月二日(1948年5月2日),骑缝编号写着“南字第伍号”。

    出借人林建岩是林先生的父亲,1904年出生在泉州安溪西坪三洋村。12岁时,当地土匪肆虐,民不聊生,林建岩离开父母,独自到华安、南靖、平和等地谋生。上世纪30年代,林建岩再与妻子杨淡到平和县双宝乡宝野(现在坂仔镇所在地)圩内,开了“建岩茶庄”小店,经营安溪茶叶等日常生活用品。

    1948年5月2日深夜,中国人民解放军闽南支队两位战士,到当时仍为敌占区的宝野圩,向林建岩借了二亿万元,鞋一打(12双),布二匹和药品八卦丹2打(24瓶)、万金油2打(24瓶)、济众水2打(24瓶)、面布1打(即毛巾12条),并留下收据。两位战士讲明,待全国解放后,将按借条如数归还。林建岩和当地其他人民群众一样,有钱出钱、有物捐物,积极支援前线。

    林建岩妥为保存收据。1950年初,根据福建省有关政策文件通知,当地对借款物进行偿还,民众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人民银行兑现。文件同时规定了资本家、地主和富农借条不给兑现,而林建岩当时被评为工商业地主成分,失去兑现的机会。

    文革时期,林建岩一家遭到冲击。幸好,正在平和一中就读的林先生,暗地里带着收据,向南下干部原平和一中校长王顺咨询。校长告诉他,“这是一件很珍贵的革命文物,要妥为保存,最好先寄存在别人家里,以免被毁……”随后,收据被寄存在林先生一个根正苗红的陈姓同学家中。1971年,林建岩过世前,用红布包着的收据转交给儿子林先生,并千叮万嘱“一定要保管好。”

    1988年,林先生家属持“收据”向省博物馆咨询。博物馆工作人员鉴定后出具证明:“本馆收藏人民解放军闽南支队部收据存根一本,内确有双宝乡建岩先生筹款存根一页,所列款项、物品、数目和骑缝编号,公章均与其家属保存的收据相符,时间为一九四八年(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二日),原件属于革命文物。”

    “林建岩同志系平和县坂仔乡宝南村民委员会圩底村人,于一九四八年参加接头户,为祖国解放亊业做出一定贡献。”有收据原件和省博物馆开具的证明,1988年1月28日,平和县有关部门向林建岩先生颁发“五老”荣誉证,其家属落实“五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