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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版 :社情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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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知道《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吗?

    作者: 来源:柚都平和 时间:2014-02-17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 你知道《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吗?

       答:2013年10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1997年起施行的原同名法规同时废止),《条例》于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抗震加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纳入城乡规划。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已建成的建设工程进行抗震性能检查,未达到要求的应采取抗震加固措施;对需要抗震设防的农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在技术指导、工匠培训、信息服务、资金补贴等方面应给予支持;应结合城市公园、广场、体育场馆、学校操场等场所,规划和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明显应急避险标志,配备必需的供水、供电、排污等保障设施,并加强日常维护。《条例》将每年5月12日所在周定为全省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
        ◆ 什么是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平和县有哪些应急避难场所?
        答:应急避难场所是为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具有应急避难场所指挥中心、应急医疗救护、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棚宿区、应急厕所、应急供电供水和应急垃圾与污水处理等主要应急避险功能及配套设施。一般分布在城郊区,一旦发生地震及其他灾害,市民可疏散到附近的紧急避难场所避险。平和县已建成4处Ⅲ类应急避难场所:平和正兴学校、平和广兆中学、平和县第三实验小学、平和县宝善公园,平和县育英小学协民校区、平和县金华小学正在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