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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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发布通告:严禁平和境外蜜柚使用琯溪蜜柚商标及地理标志
严禁平和境外蜜柚使用琯溪蜜柚商标及地理标志
为维护平和琯溪蜜柚、平和红柚的商标品牌和平和琯溪蜜柚的原产地保护,近日,我县发布《关于严禁平和境外蜜柚使用琯溪蜜柚商标及地理标志的通告》,对境外蜜柚在平和加工包装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通告要求,凡产地不在平和境内种植的蜜柚,严禁使用 “平和琯溪蜜柚” “平和红柚”“平和蜜柚”等地理标志商标;凡产地不在平和县辖区内种植的蜜柚,严禁粘贴“产地平和”“正宗平和蜜柚” “正宗平和琯溪蜜柚” “正宗平和红柚”等虚假标识;海南等外地蜜柚若张贴“平和琯溪蜜柚”“平和红柚”“平和蜜柚”地理标志商标或其他造成产地虚假标识的均属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绝不姑息,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民如有发现上述行为者,欢迎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96-5212315、0596-528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