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登录]
RSS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繁体中文
观看电视
浏览报刊
分享广告
专题报道
专栏展示
网站地图
手机平和网
传播矩阵
首页
新闻中心
平和新闻
柚都平和
漳州新闻
福建新闻
国内国际
柚都时评
视听节目
电视新闻
短视频
柚乡音乐
人文典故
历史典故
名人名家
平和乡贤
地方特产
精美图库
中国农民丰收节
蜜柚节
专栏展示
蜜柚节
新春走基层——龙腾盛世 开漳大吉
防御台风
平和概况
三平景区
三平概况
祖师文化
三平景点
服务设施
祖师分灵
景区动态
景区公告
名人书画
文明旅游
学习园地
三平全景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
《平和网》
>
柚都平和
>
第5期
>第2版
第2版 :社情民生
上一版
下一版
柚都平和 第5期
报刊浏览
上一期
下一期
报刊搜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搜索
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作者:
来源:柚都平和
时间:2014-02-03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小
大
(节选)
第二十二条 各乡镇(场、区)、县直有关单位对从事非法土地买卖和违法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查处时工作不到位的,监察部门根据情节及造成的后果给予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相关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