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 :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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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官“上门”开庭
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考虑到被告人翁某因交通事故导致腿脚不便不能到庭的实际情况,9月8日上午,平和法院交通审判庭法官带领审判团队将庭审现场搬到了被告人所在的芦溪镇连益村,解决了翁某到庭困难的实际问题,开庭地点设在当地村委会办公室。
几张办公桌、几把座椅搭建成了一个临时的“审判庭”,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公诉人、书记员、法警围坐在一起,特殊的庭审现场让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按照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要求,10点30分,在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后,该案如期开庭,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程序,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法官对案件当庭作出判决。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平和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不断加强履职主动性和司法能动性,以实际行动展示着人民法院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法治情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晓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