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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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购买固定资产出租营运 激活贫困村村财“造血”功能
本报讯(王志晖)村财增收渠道少、收入不稳定是困扰不少乡村发展的的瓶颈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打破传统思路,立足挂钩帮扶的崎岭乡下石村村情,探索通过购买固定资产出租营运方式促进增收,破解村财收入瓶颈,提高乡村“造血”能力。
7月1日,下石村举行了简单而庄重的捐赠交接仪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雄,县委书记郭德志、县委副书记李瑞林、县人民法院院长高长江,以及当地乡、村干部的共同见证下,市中院副院长盖志凌把象征着商铺的金钥匙交到下石村干部手中。
为了破解下石村村财收入瓶颈问题,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实地考察、整体评估后,精准发力,投资163万元在县城购置约100平方米的商铺,无偿捐赠给挂钩帮扶的下石村,作为集体固定资产。目前,该商铺已经通过开发商返租的方式,实现了3年18万元的村财经营性收入,打破了下石村村财增收的瓶颈,提升村级自身“造血”功能,这一做法也是全市首创。
当天,市中院领导、县领导还参观了下石村脱贫攻坚成果展示,与下石村党员干部举行座谈,共同庆祝党的生日,共同谋划脱贫攻坚下阶段工作,激励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担当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在下石村,罗雄还走访慰问了挂钩帮扶的群众。
自2018年以来,在市中院的挂钩结对帮扶下,市中法院投入61万元,动员社会扶贫资金260万元,为下石村建起130盏路灯,整治村容村貌,建成中寨路改变村庄出行环境,村庄面貌焕然一新, 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下石村实现贫困村成功出列,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