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 :要闻
报刊搜索:
搜索
我县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
本报讯(方涵 文/图)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当天,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小溪镇政府,在广宝公园启动“社区矫正法施行日暨社区矫正法宣传月”。副县长、公安局长周志伟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了“推进规范社区矫正,预防减少违法犯罪”等宣传横幅,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广大群众认知度和知晓率,促进社区矫正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工作氛围。
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咨询80余人次。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19年12月28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门性法律,它对于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改造、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