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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板斧”打响平和琯溪蜜柚品牌战

作者:叶庚成 张美松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08-10-29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第四届福建(平和)琯溪蜜柚节成功举办后,平和琯溪蜜柚销售出现持续红火的良好势头。这是我县长期以来注重品质、统一商标、打假护牌“三板斧”,保护“平和琯溪蜜柚”品牌,提高市场诚信度和美誉度的结果。
        我县在全国率先制定《琯溪蜜柚综合质量标准》,有效解决了平和琯溪蜜柚在原栽培中普遍存在的管理粗放、技术落后、品质不稳定等问题。针对蜜柚木质化、裂瓣、采后酸化等问题,政府投入40多万元,聘请福建农林大学专家攻关,把科研成果向全县推广,使琯溪蜜柚木质化、裂瓣率由原来的35%降至5%以下。同时,通过推广使用水果套袋、测土配方、低残农药和生物防虫等先进技术,使优质果率提高到80%以上。漳州检验检疫局提前介入,积极扶持,严格按照输入国的检疫要求,制定了“输欧蜜柚检验检疫及监管规程”,强化对出口基地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出口加工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出口蜜柚符合输入国检验检疫要求。
        针对近年来,在上海、成都等一些大城市市场上出现了用非正宗或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土柚子”和广东以及漳州周边的县市生产的琯溪蜜柚假冒“平和琯溪蜜柚”等现象,为保护平和琯溪蜜柚良好的商标品牌声誉,发挥“平和琯溪蜜柚”商标的品牌效应,我县根据《商标法》规定,凡产于我县境内,质量符合《平和琯溪蜜柚证明商标使用与管理规则》要求的平和琯溪蜜柚,均可免费使用“平和琯溪蜜柚”证明商标;使用“平和琯溪蜜柚”证明商标的同时必须标注“中国驰名商标”标记;所有经销平和琯溪蜜柚的企业或个人,在统一使用“平和琯溪蜜柚”商标标识和“中国驰名商标”标记的前提下,可同时使用本企业或本人的注册商标和商号名称;出口和进入国内超市的平和琯溪蜜柚,包装箱必须印上“平和琯溪蜜柚”证明商标标识、“中国驰名商标”标记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我县在蜜柚产销两旺的形势下,未雨绸缪,采取一系列符合市场实际的保护平和琯溪蜜柚品牌的举措。乡镇辖区责任制让乡镇干部、普通村民都成了打假一线的“指挥员”、“战斗员”。同时还动员企业参与保护商标的“护法行动”。平和移动公司开发出利用短信识别真假,运用二维码防伪等技术,并创办网上防伪平台。县工商局组织精干人员对县内外蜜柚市场商标、标识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假冒注册商标或侵权案件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