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果(蜜柚)加工产品质检中心落户平和
日前,省质监局以闽质监科〔2010〕290号文,正式批复同意在平和筹建福建省水果(蜜柚)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该中心建设,由平和县质监局和漳州市质检所承担,技术依托市质检所,18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实验室资质,承担全省水果(蜜柚)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省水果(蜜柚)加工产品质检中心,是平和县质监局根据当地产业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特点而提出的,将为福建省及至周边地区的水果加工产品提供专业化、标准化质量检验服务,将有利于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