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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为琯溪蜜柚撑起商标保护伞

平和为琯溪蜜柚撑起商标保护伞

作者:张少华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8-09-03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平和琯溪蜜柚即将进入采收季节,为保护琯溪蜜柚商标品牌的良好声誉,使之发挥更大更好的品牌效应,平和县未雨绸缪、上下联动,建起惩防体系,为琯溪蜜柚撑起商标保护伞。

  据了解,平和县对琯溪蜜柚商标使用与包装物印制作出明确规定。规定要求,使用“平和琯溪蜜柚”商标标识与“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之前,必须到该县工商局办理相关完整手续。使用纸箱包装的蜜柚,特别是出口或进入超市的蜜柚,包装物上面必须具备以下“四元素”:使用完整“平和琯溪蜜柚”品牌名称,印上“平和琯溪蜜柚”证明商标标识,印上“中国驰名商标”标记,印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同时,禁止外地柚子、本地土柚与虽为平和本地产而质量却不符合要求的琯溪蜜柚使用“平和琯溪蜜柚”证明商标。

  “平和琯溪蜜柚”证明商标于2007年8月20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据了解,今年平和琯溪蜜柚的营销前景看好,眼下虽然尚未进入蜜柚成熟采摘季节,可是该县却已经与远近客商签订琯溪蜜柚10万吨;今年进入超市销售的琯溪蜜柚在去年2万吨基础上增加了3万吨;今年蜜柚出口量则可达到12万吨,比去年增加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