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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2名女工被迫卖淫

作者:王漫琪 来源:羊城晚报 时间:2007-12-22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刚进厂的新同事笑脸如花,带工友去购物去玩,转身却把工友卖给人贩子;被骗到美容院里被迫卖淫的22名花季少女,竟对美容院老板心怀感激,更认作“老爸”。普宁警方近期破获的一宗拐骗、强奸和强逼、组织、容留妇女卖淫于一体的案件,解救出22名受害的打工妹,目前案件的追逃和深挖工作正在继续进行中。记者采访了解到,案件背后还有令人咋舌的内情。

    进厂三天拐一人

    在被警方捣毁的这个犯罪团伙中,被抓获的三名主犯之一,是个年仅20岁的河南籍女孩。皮肤白皙、看似娴静的刘丽,很难让人将之与“人贩子”联系在一起。被普宁警方解救的22名女工中,至少有3人是被刘丽诱骗出卖的。她与四川籍的李红、刘献勇结伙,三人分工合作,刘丽负责“骗拐”,利用的是无辜女孩们的信任。

    今年年初,刘丽为李红生了个孩子。10月,由于生活的压力,刘丽和非婚同居的“老公”李红一起来到广东普宁打工。

    刘丽由“打工妹”变成“人贩子”,仅仅用了三天时间。到了普宁后,李红及老乡刘献勇开始怂恿刘丽去“带”女孩子出来赚钱。“我开始不愿意,我本是想来打工帮补家用的。”刘丽招供说,但是她“老公”打她骂她,还以不让见儿子作要挟,眼见日子确实过得窘困,连房租都交不起,于是刘丽没怎么拒绝,便答应入伙。

    今年10月27日,刘丽没费什么劲,便顺利将18岁的小妍(化名)骗到了李、刘二人面前。李红二人以请吃饭为由,用掺了药酒的可乐把小妍灌醉,把人带到丰顺县逼迫她卖淫。据小妍回忆:当她清醒过后,李红他们凶相毕露,告诉她“杨丽(刘丽的假名)欠了5万元,已经把你卖给我们了,你帮她还清这笔钱就放了你!”无论小妍怎么哭求,都没换得同情,李红、刘献勇二人不仅动手殴打她,最后还轮奸她。据刘丽供称,她参与假借打工名义入厂拐骗女工的案子有3宗。

    据了解,被普宁警方解救的22名打工妹,系由不同的拐卖妇女团伙从粤东各地诱骗去的,其中至少有5名是被新入厂的“工友”诱骗受害的。几乎所有女孩都遭到了人贩子的殴打和强奸、甚至轮奸。这些打工妹的年龄最小只有14岁,最大的也不过20岁。

  跪地求情“别抓他”

    采访中,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警方在丰顺县汤南镇解救受害女工过程中发生了令人咋舌的一幕:在警察准备逮走发廊老板时,20多名被强迫卖淫的女孩竟齐齐跪地,为发廊老板罗某求情,请警察别抓她们的“老爸”。

    罗某供称,因为他平时很照顾那些女孩子,所以她们才都叫他“老爸”。记者在采访被解救的女孩子时,她们多次谈到:人贩子要打她们时,罗某一般都会制止;罗某能记住她们的生日,在生日时会带她们一起玩,给她们买蛋糕。最让她们感动的是,因为“老爸”的争取,她们“欠”人贩子的5万元被减到了3万元。

    据普宁警方介绍,罗某对被拐卖打工妹们的伪善,其实是为了让那些女孩子更心甘情愿地帮他挣钱。根据审讯,罗某不仅与李红、刘献勇、刘丽这一犯罪团伙有联系,还与多个人贩子团伙勾结。为了让女孩子“安分”,他不时“善意”地提醒说,以前有女孩子不想干了想逃跑,被那些人贩子抓到后把腿都打断了。罗某借此“劝告”女孩们好好听话,好好挣钱,才可早日“赎身”。

    接客记录沉甸甸

    普宁、丰顺警方在联手解救行动中,从罗某的发廊中缴获了一叠厚厚的“接客记录”。当每位被拐女孩进行了一次交易,老板罗某都会在笔记本里作记录。当警方捣毁该发廊时,罗某制作的“接客记录”绝大部分已被烧毁,仅剩今年5月之后的记录。几个专案组民警用计算器花了半天工夫才清算出来,据统计,该叠“接客记录”共记录了4900多次,该发廊容留的22名受害女孩平均接客200多次。

    罗某供称,根据约定,人贩子负责带女孩子来,他则提供场所、食宿。双方的收入按照三七开,即被拐女孩每进行一次交易按100元计,人贩子得七成(70元),罗某分得三成(30元)。

    据犯罪嫌疑人李红供称,他从2006年开始“入行”,参与拐骗女工的罪恶勾当,经他手拐卖的女工就有7人。除了他以外,还有一些老乡也在做类似的行当。李红自称,他所认识并时有“合作”的人贩子团伙便有三伙人,这些团伙选择下手的地方主要在潮汕地区城乡结合部附近的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