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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培训班开班

作者:郑昭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8-08-24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23日上午,为期两天的福建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培训班在福州开班。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办公厅(室)、法制委(内司委)、财经委的负责同志参加培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出席开班式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马潞生主持开班式。

    袁锦贵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监督法的重要举措,为促进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公正司法提供了有效的载体和有力的抓手,有利于确保监督工作科学、规范、有序的运作。要深入学习领会,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上来;要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努力提高贯彻执行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自觉性;要正确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支持“一府两院”工作、坚持严格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以及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关系;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希望大家集中精力、专心学习、联系实际、相互交流,努力提高,认真完成培训班的各项任务。

    据了解,福建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次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好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培训班将举办两期,学习的内容包括:监督法及实施办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如何做好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如何做好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