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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执法检查

作者:郑昭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8-08-21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将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对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19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在福州召开第一次会议,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听取省政府相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该部法律的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先出席会议并讲话。

    庄先指出,在执法检查中要把握重点,切实增强执法检查实效;要加强配合,全力保障执法检查顺利进行。大家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根据安排,20日开始,由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在闽的全国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将分三个小组先后分赴宁德、福州、南平三市进行检查,并委托其他6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在本地进行自查。检查的重点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