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当前位置《平和网》> 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 正文

年中经济亮点:实施积极政策做大就业蛋糕

作者:蓝云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8-07-31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 (记者 蓝云) 上半年,面对一些不利因素,我省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劳动保障“三基”平台建设和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等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和容量。据统计,截至6月底,城镇新增就业40.2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1.8%,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44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7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1%,低于4%的控制目标。同时,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7.1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7.8%。

  据介绍,每创业成功一人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可带动5人就业。因此,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是市场就业的主要措施。今年,我省首度出台关于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的指导意见,把创业服务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增加创业服务功能,开展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同时,积极引进台湾培训机构和培训模式,完善创业培训体系。各地还着力解决小额(担保)贷款在操作层面上的问题,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努力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扶持。

  今年,省委、省政府再次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采取资金补助政策的办法,为企业用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牵线搭桥。 各级政府相应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纳入当地公共就业管理和服务范围,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同等享受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就业信息服务和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解决。1至6月,组织本省农村劳动力及外省入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9.39万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2.69万人);实施援助农村贫困家庭“一户一就业”项目,实现转移就业1.8万人。

  加强劳动保障基础工作、基层组织和基本能力建设,完善服务体系,是推动统筹城乡就业的重要举措。经过努力,上半年,我省劳动保障“三基”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全省已有90.0%的街道、61.2%的乡镇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并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74.6%的社区、35%的建制村建立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实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四到位。依托这些基层平台,不少乡镇、街道对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和企业开展调查摸底,基本实现辖区内就业人员底数和企业用工情况“两头清”。在此基础上,还向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在内的各类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申请、保障维权等劳动保障服务,确保就业政策落到实处。

  上半年,针对城乡就业困难对象的不同需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分别开展再就业援助月、“2008春风行动”等活动。援助月期间,全省共走访下岗失业人员困难家庭16795户,确定11557人为重点援助对象,帮助5522名就业困难人员、1271名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各地免费发放“春风卡”及宣传材料83.5万份,为农村劳动者组织免费专场招聘洽谈会577场,470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村劳动者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53.3万人次、成功22.67万人。

  根据民营企业缺工的情况,劳动保障部门还联合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共向求职者提供了4700家企业、18.8万个空岗信息,促进双方达成就业意向45491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10518人、下岗失业人员11795人、进城务工人员231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