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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造福工程”加大实施力度

作者:林淑霞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8-07-22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 (记者 林淑霞) 近日,记者从省农办了解到,1994年以来,我省投入巨大人力物力财力,连续14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造福工程”。据统计,到目前为止,省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3.8亿元,整体搬迁了4289个自然村,已完成搬迁38万人。

  我省海岸线长,山区面积大,居住在高山、偏远、分散的山村和偏僻小岛的部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地理条件和自然条件成为致富瓶颈。作为消除贫困的重要举措,我省自1994年起在全国率先开展对山区海岛贫困群众实行搬迁的“造福工程”,并每年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为实现搬迁户稳得住,能致富,各地根据搬迁户的实际情况,按照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工则工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和采取了发展致富规划和措施。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发展科技扶贫项目、组织劳务输出、开展小额信贷等措施,力求使每个搬迁户都有地种、有活干、有挣钱门路。

  实践证明,“造福工程”投入少,效益高,受益群众多,被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解决了搬迁群众的实际生活困难。“造福工程”将长期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自然村的群众整体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从根本上解决路、电、水、通讯、广播电视信号等“五通”,解决了行路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大大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明显改善了人居环境,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

  增加了搬迁群众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造福工程”搬迁后,群众思想观念发生积极变化,就业机会大大增加,增收渠道不断拓宽,收入水平明显提高。1997年搬迁的闽东茅草房群众7701人,人均年收入已从搬迁时的760元增加到去年的4980元,年均增幅15.6%,大大超过当地同期平均9.7%的增幅。

  加快了农村城镇化进程。“造福工程”安置坚持向中心村、集镇、工业园区集聚,实施“造福工程”以来,全省4289个自然村实现了整村搬迁,先后营建了近2000个“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增加了近10万城镇人口。

  今年,我省再次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大“造福工程”实施力度。今年的搬迁规模从去年的2.5万人扩大到6万人,补助标准从去年的每人1500元提高到2500元,省级财政为此将支出1.72亿元,比去年的3750万元增长3.6倍。省里决定在2008年到2012年,用5年时间再完成38万人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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