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业实际利用台资居全国首位
本报讯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提到,我省农业实际利用台资居全国首位。
报告指出,截至2007年底,不含第三地转投资,我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9361项,合同台资188亿美元,实际到资126亿美元。截至2007年底,全省累计批准台资农业项目2012项,合同台资25.2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4.5亿美元,农业实际利用台资居全国首位,占全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利用台资总量的70%以上。引进良种2500多个,其中150多个规模推广应用,引进农业设备5000多台套。漳州的农业等已形成台湾投资特色区域产业。
报告指出,截至2007年底,不含第三地转投资,我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9361项,合同台资188亿美元,实际到资126亿美元。截至2007年底,全省累计批准台资农业项目2012项,合同台资25.2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4.5亿美元,农业实际利用台资居全国首位,占全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利用台资总量的70%以上。引进良种2500多个,其中150多个规模推广应用,引进农业设备5000多台套。漳州的农业等已形成台湾投资特色区域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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