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扶贫贷款改革
记者从省农办获悉,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原由农业银行统一下达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发放扶贫贷款,改为对各金融机构扶贫贷款项目予以贴息补助。
这种贴息补助主要采取四种方式:一是到户贷款贴息,用于到户贷款的贴息资金比例不低于50%,资金全部下放到县。二是贫困村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贷款贴息,鼓励扶贫开发重点村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生产、加工、流通、营销等领域与广大贫困户密切联系。三是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对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和省级扶贫重点企业的贷款予以贴息。四是探索扶贫信贷的担保机制,拟选择1-2个欠发达县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担保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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