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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校毕业生纳入全省毕业生就业管理

作者:李珂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08-06-23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20日,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发出《关于做好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从2008年起将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统一纳入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

  通知指出,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对象和范围是省内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2008年以后(含2008年)毕业、需要申领就业报到证的学生。从今年8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由省人事厅印制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007年以前(含2007年)持有原《福建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中等职业学校“待就业”毕业生,仍按照省人事厅关于毕业生就业管理有关规定和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办理就业及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