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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实行高招补录新政策

作者:孟昭丽 霍志红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8-06-19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新华社福州6月18日电(记者孟昭丽霍志红)福建省高招办主任林其天18日说,2008年福建省开始实行高招补录新政策,这是福建省高招政策的一项重大改革。

    林其天说,新生入学报到后,福建省还将根据各高校新生入学情况,将一些放弃入学的考生计划集中起来,再次统一向社会公布,由愿意填报高职高专的考生再次填报志愿,在9月20日以后开展补录工作。

    林其天解释,每年都有一批被高校录取却不愿意报到的考生,这些考生占了当时招生计划的计划额,造成后面的一些考生愿意上学却没机会去,特别是一些新办高校考生流失很多。为此,福建省在今年的高招工作中开展补充录取工作,给高校和学生之间更多选择的机会。

    林其天提醒广大考生,届时福建各地考生可以提出书面申请,通过当地招办上报到省高招办,由省高招办统一组织补充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