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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民主评议社会公开承诺

作者:佚名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2-05-08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为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环保部门职能作用,平和县环保局向全社会做出如下公开承诺,诚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1、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公开环保政策、法规、标准、文件,公开环保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公开环保行政许可事项、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工作动态等。
        2、执行效能建设基本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失职追究制。
        3、提升服务水平。环保行政管理努力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严格执法。环保服务努力做到马上办、主动办、上门办、透明办、融通办。
        4、压缩项目审批时间。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时间分别缩短为7日、5日、3日;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时间,缩短为10日内完成。
        5、实行项目帮办制。局长是项目帮办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帮办责任人,承办科室为具体责任人,积极协调配合,全程跟踪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6、及时处理群众环境投诉。保持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畅通,接到辖区内群众一般环境投诉后,工作人员在5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人进行回复。
        7、追究违诺责任。我局工作人员因违反上述承诺被投诉者,经查证属实,将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政风行风监督举报电话:5236589(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