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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正公平构筑和谐平安——记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作者:佚名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09-05-05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由18名审判人员组成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担负着民事审判、人民法庭指导、指导人民调解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工作。三年来,该庭共依法审结案件1321件,涉案标的额达2亿元,审限内结案率100%。

  近几年,该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设立房地产、损害赔偿、农业承包合同、婚姻家庭和综合审判等五个专业合议庭,推行专业化审判模式,对案件进行类型化审判,统一裁判尺度,提高专业化水平。同时,根据审判人员特点,适时调整合议庭组合,优化合议庭功能,通过专业合议庭与综合合议庭之间人员双向流动,不断丰富审判人员知识面,提升审判技能。

  针对近年来新类型、热点、难点案件不断增多等情况,该庭将专业合议庭机制与审判长联席会制度相结合,新类型案件和热点、难点问题均提交审判长联席会共同研究把关,使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案件审理周期平均缩短20天,被再审改判的案件率下降到0.35%。

  维护权利既可通过公正判决,也可是化干戈为玉帛的调解。该庭坚持把调解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建立诉讼调解与多元化调解相结合的“诉调结合”纠纷解决机制,并指导芗城区人民法院成立“人民调解工作室”。

  2007年8月8日,芗城区一位70多岁老大娘到法院起诉,称其丈夫已去世二十多年,儿女对她不尽赡养义务。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将老人的四位儿女请到人民调解工作室,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调解,儿女们最终达成四人都承担和履行赡养责任协议。

  此外,该庭还充分发挥法院功能,结合社会力量,与各部门单位广泛开展合作,最大限度分化、疏导、解决纠纷,使调解工作已成为漳州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一个亮点。全市法院民事案件的调撤率不断攀升,连续三年居全省之首。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十分重视妇女和军人军属维权工作,分别成立维护妇女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对涉及妇女和军人维权的案件均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注重调解,公开公正维护妇女和军人合法权益。

  此外,该庭还坚持对全市21个人民法庭进行巡查暗访,强化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目前,全市21个人民法庭均达到规范化要求。

  ⊙记者 周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