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当前位置《平和网》> 新闻中心> 漳州新闻 > 正文

物业管理评分细则本月起实施

作者:佚名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09-05-01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记者 廖玲艺 实习生 谢婷婷  林洁)记者昨日从市物业管理站获悉,从5月起,我市将根据《漳州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对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标准化评分,不符合标准内容将会被按照不同情况予以扣分,达不到相应分数要求就不能参加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的评选。

  据市物业管理站负责人介绍,该《细则》是在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漳州实际情况,按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评价及服务等级的内容,对小区的基础管理(19个小项目)、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8个小项目)、共用设施设备管理(14个小项目)、公共秩序维护(9个小项目)、环境卫生管理(9个小项目)、绿化管理(4个小项目)、精神文明建设与管理效益(2个小项目)等七类标准内容分59个小项目逐一细化分值,制定评分细则,其中1分项目18项,2分41项,这将作为5月份开展创建市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考评依据。

  记者注意到,《细则》对住宅小区的基础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管理等非常重视,分别给予32分、15分、15分的分值评价,其中2分项目分别有13个、6个、6个,所占比例较大。如基础管理中第8个小项目提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有关事项”就是一个2分的项目;公共秩序维护中第1个小项目“有安保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安保人员熟悉小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也是2分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