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三天
本报讯(记者 黄妍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
据了解,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天)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有关部门提醒,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