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企业创品牌最高可奖百万元
本报讯(刘文福 吴国平 赵燕妮)为鼓励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知名度和竞争力的“南靖制造”品牌,南靖县日前出台相关文件,决定对争创品牌的企业及积极帮助企业争创品牌的相关部门予以重奖,最高可获奖励100万元。
为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品牌,该县出台规定,对新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全国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在市财政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再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对新获国家出口名牌、全国畅销品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企业,在市财政奖励10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一次性再给予奖励10万元;对新获福建省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省标准贡献奖、GAP认证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与此同时,该县还将拿出20万元奖励那些积极帮助企业争创品牌的有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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