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遗失十七载 财产继承“卡壳”
本报讯(卢子能 陈慧聪)3月10日,南靖县和溪镇居民林某枝领到新的户口本。
1984年,林某枝嫁到福清,1992年离婚。当时林某枝打算将户口迁回南靖和溪,岂料遗失迁移证,此后她没有补办。2009年2月3日,林某枝的再婚丈夫因心肌梗塞去世,她要办理财产继承时才发现自己没有户口,无法办理财产继承,十分焦急。
和溪派出所户籍民警在辖区走访时,了解到林某枝的情况,马上帮助寻找证人,搜集证据,为她申报恢复了户口。
上一篇:相约将军山 植下“网友林”
下一篇:民警真情感化 在逃回乡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