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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契税、耕地占用税移交地税部门办理

作者:记者 卢子能 通讯员 甘启明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09-03-03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本网讯(记者  卢子能  通讯员  甘启明)3月1日起,根据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漳州市区(含芗城、龙文)房产土地交易类的契税,由市财政局移交市地税局直属分局负责征收管理,征收地点照旧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的契税中心征收窗口。其中金峰开发区、天宝、石亭、浦南、郭坑等范围内的企业应缴纳的土地类契税由该企业的主管地税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为顺利做好此次移交对接工作,市地税直属分局投资数万元增设电脑,安装了POS机、交换机、切换机,新设休息区、填报区,购买日常便民用具和办税用品,优化服务设施;印发《办税服务指南》,方便纳税人缴税和畅通纳税人问题反映渠道;开展契税管征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召开相关部门的协调会等,促进该项移交工作有序进行,并较快地进入正常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