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为适应战时组织城市防空和平时防灾救灾的需要,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检验我县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决定于2021年 9月 18日在我县县城区及所有乡镇镇区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9 月18日上午10时 00分至 10时 30分。
二、试鸣程序∶10时 00 分预先警报,鸣 36 秒,停 24 秒,反复3遍,时间 3 分钟;10时10分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 15 遍,时间 3分钟; 10时 20分解除警报,鸣一长音,时间3分钟。
三、届时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同时注意辨听、识别三种防空警报信号。
特此公告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1年9 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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