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关于中高考期间县城区域严控噪声的通告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来临,为确保我县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在2021年5月27日6:00至6月27日18:00期间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二、5月27日至6月6日、6月10日至6月24日的午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6:00)严禁在居民区和学校周边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建筑施工作业或其他生产和营业性娱乐活动。
三、6月7日至6月9日高考期间、6月25日至6月27日中考期间,全天禁止在县城范围内从事一切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