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清明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第7号)
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暂停各类公祭及其他自行组织的群体性清明祭扫活动。
二、县殡仪馆、各乡镇福寿堂、烈士纪念设施,不组织、不接待祭扫纪念活动,届时由工作人员代为开展一次集体祭扫。
三、县殡仪馆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对办理火化服务、骨灰安放等,一切从简,参加人员需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登记等防控措施,服从管理。
四、农村散葬坟墓的祭扫,不扎堆、不聚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各乡镇要加强巡查和管控。
五、倡导通过居家追思、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等形式,表达对先人先烈的缅怀之情。
六、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后不再执行。
平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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