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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古瓷窑 “克拉克瓷”与对台贸易(下)

作者:卢国能 文 蔡文原 图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10-07-08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南澳一号发掘的漳州古瓷窑瓷器。




                                                              南澳一号打捞上岸  最大体量的瓷器。


  漳州古瓷窑 

  与对台贸易(下)
  与对台贸易(下)
  “克拉克瓷”
  卢国能 文  蔡文原 图
  “克拉克瓷”的影响
  “克拉克瓷”
  与对台贸易
  1603年(万历三十一年),荷兰武装船队在马六甲海峡截获了一艘葡萄牙大帆船,该船装载中国瓷器将近60吨,约10万件。次年,这批瓷器被运往阿姆斯特丹拍卖,此事轰动了整个欧洲。当时,荷兰人对葡萄牙远航东方的大帆船称作“克拉克”,但不明瓷器产地,因而,在欧洲拍卖的这批中国瓷器被命名为“克拉克瓷”。克拉克瓷主要是中国明朝万历年间生产的外销青花瓷,有盘、碗、瓶、盒、军持等,其中盘的数量最多,最具代表性。大盘的口径一般在30厘米以上,装饰图案独具风格,盘心、盘壁二层纹饰布满全器的内里,中心图案以山水、花鸟、人物或动物为主题,边壁盛行8-10组的开光(或称开窗)辅助纹饰,开光多呈圆形、椭圆形、菱花形、莲瓣形,光内绘制常见的折枝花卉如向日葵、郁金香、菊花、灵芝等,还有佛教吉祥器轮、螺、伞、盖、罐、莲、鱼,以及卷轴书画、蕉叶、珊瑚等,开光之间用锦纹或璎珞隔开,整体画面构图严谨,繁而不乱,洋溢着东方文化的浓郁气息,又蕴含了一些西方人所喜闻乐见的社会风情和艺术韵味。
  20世纪80年代中期,阿姆斯特丹举行题为“晚到了400年的中国瓷器来了”的大型拍卖会,拍卖品均是从16世纪至17世纪沉船中打捞出来的中国瓷器,其中不乏被称为“克拉克瓷”的青花瓷器。近年来沉没于1600年的菲律宾“圣迭戈号”,1613年葬身于非洲西部圣赫勒拿岛海域的“白狮号”,埃及的福斯塔遗址、日本的关西地区等均相继发现大量的“克拉克瓷”。90年代,福建平和南胜、五寨一带发现明清古窑址数以百计,可见当时此地瓷业之兴旺发达,生产销售十分繁荣。经考证,这些为烧造国外所谓“克拉克瓷”、“汕头器”的窑址和销往日本等国的实物标本。平和窑址的发现,证明了漳州窑陶瓷在明清时生产并输往东亚各国。明万历元年的《漳州府志》卷二十七载:“瓷器出南胜者,殊胜它邑,不胜工巧,然犹可玩也。”清代重修的《平和县志》有“瓷器精者出南胜官寮” 等记载得到证实。目前已考证生产克拉克瓷的窑口有江西景德镇窑、福建德化窑、漳州平和五寨南胜窑等100多个窑址。做工精细者为景德镇,销量最大者为漳州和德化。
  当时西欧资本主义发展处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对中国瓷器的需求日益增加,仅靠景德镇窑是不够的。西方东印度公司的经营者们寄希望于具有一定实力的地方民窑,当然更希望在口岸附近开辟窑场就地生产,以减少运输之苦和搬运过程中的大量损坏。也就在此时,明万历(1573—1620)年中,景德镇制瓷业出现原料危机。窑工反对陶监的斗争发展为火烧御窑厂的暴力斗争,加之明末清初朝代更替中出现的政治动乱,造成景德镇外销瓷生产的减产甚至停歇。东印度公司的经营者们拿着景德镇瓷器样品和西方人喜爱的图样四处寻找供货方。于是,福建沿海民窑就成为大量制作景德镇瓷器替代品的生产基地,平和南胜、五寨等地的民窑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展壮大。同时,日本人也从漳州购买瓷器,其中不乏数目可观的南胜、五寨窑产品。
  运销克拉克瓷器的经营者,除了中国商船以外,还有来自日本、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等国的贸易船队,因此青花瓷器遍布亚、非、欧各国,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日本的伊万里瓷业、荷兰的代尔夫特窑场、德国的哈瑙陶器厂,都曾以仿效此类瓷器而闻名。克拉克瓷在世界陶瓷史上是有重要影响和地位的。一方面,克拉克瓷的输出,促进了中国制瓷业的进一步发展和繁荣,其作为文化使者,传播了中国文化;另一方面,欧洲人对克拉克瓷的喜爱以及贩运克拉克瓷所带来的巨大利润,导致葡萄牙、荷兰、德国、英国、波斯等国纷纷对克拉克瓷进行仿制,这种大规模的仿制促进了欧洲陶瓷产业的发展,最终生产出真正的瓷器。
  “克拉克瓷”
  与对台贸易
  荷兰据台时期的漳台经贸以转口贸易为主,台湾是大陆对外贸易的转接地。这期间生丝、丝织品、瓷器、砂糖等中国货物为国际贸易中的抢手货,而明清政府不同程度地实行禁海政策,限制了大陆货物的输出。因此,台湾成为荷兰殖民者取得中国货物,发展与日本、东南亚各国贸易的中转站。从1636年(崇祯九年)至清康熙初年,台湾与大陆间的贸易发展到较为繁荣的程度,如在荷兰据台时的1661年(顺治十八年),巴达维亚城总督发给台湾商馆一份定货单,要求定购1662年(康熙元年)度本国(荷兰)及印度各地所需的中国货物,其中就有“哥罗曼德尔需上等瓷器5000~6000盾、瓷水瓮40个。”(林仁川、黄福才:《台湾社会经济史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第1版第193页)。
  在荷兰占领台湾期间,为了取得中国货物拓展东亚贸易,荷兰商馆采取种种措施,吸引大陆沿海商人、渔民采取走私的形式将货物贩运至台湾,特别通过住在福建沿海的商业代理人或贸易伙伴,如李旦、许心素、郑芝龙等海上商业集团,获得中国货品。他们设市于台湾城外,招徕大陆商人。他们还开辟泉州河及该河与大员湾(安平)间之航路,派遣船只前往福州,调查可否在该地进行贸易,为开通海峡两岸间的贸易,荷兰当局不仅想与福建地方当局交涉,以争取在适当条件下,订立贸易协定,还企图单独出兵或联合明王朝的军事力量破海贼(指郑芝龙势力),以换取与明政府通商。后来见消灭郑芝龙集团已不可能,又与其进行广泛的海上贸易。商船以自厦门出发者为最多,其次为安海、烈屿、广东、福州等地。渔船以烈屿出发者为最多,其次为厦门、金门、铜山等地。渔船除捕鱼必带盐、米外,后来也搭载货物进行贸易。
  从烈屿出口的物品多为渔船搭载,商船贸易主要在厦门,漳州的大量手工业品和其他商品主要从各港运至厦门,再从厦门出口。货物中有大量瓷器,这从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台湾的商务日记中可以看出,1636年(崇祯九年)12月13日有一艘中国商船从厦门到达台湾,载有粗瓷器。1637年(崇祯十年)1月20日有8艘船从厦门到达,载有9000—10000捆粗瓷器;1月21日又有一艘船从厦门到达,载有700-800捆粗瓷器;2月15日有一艘船来自厦门,载有细瓷器;3月10日有8艘船来自厦门,载有600篓和200捆细瓷器;3月23日有3艘来自厦门,载有800捆粗瓷和13捆细瓷;4月12日又有360篓和25捆细瓷器从厦门到达;5月15日也从厦门运到130篓细瓷(李金明:《漳州港》,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第112页)。荷兰东印度公司则把这些瓷器装上荷兰船和公司船转运到巴达维亚,然后再转运到马来群岛以外的公司所设商站,而返航船队就把瓷器直接从巴达维亚载运到荷兰。
  台湾总督还与漳泉海商签订了瓷器供应合同,如1643年(崇祯十七年)4月25日一份台湾的备忘录详细记录了与中国商人朱西特、戴克林签订的瓷器合同,其数额相当之大,一次要求提供355800件瓷器。总督报告说,大量瓷器已汇集到台湾,其中多数较前次送来的样品好,且色彩优雅。他证实,同朱西特、戴克林的订货是以见过的最好样品为基础,尽可能做得又好又精致,一次给予1600里亚尔,另925里亚尔作订金。总督已得到消息,这些瓷器将在1645年(顺治二年)1月交货。贮存在台湾的细瓷由“黑伦”号运走一半,计146564件,另一半连同预订的茶杯一起由“斯韦恩”号运走。(李金明:《漳州港》,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第113页)。
  到了郑氏治台时期,“台湾陶制之工,尚未大兴,盘盂杯碗之属,多来自漳、泉”(连横:《台湾通史》卷二十六,《工艺志》,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453页)。随着交易的扩大,也出于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考虑,漳州人开始到台湾开办陶瓷厂,就地销售。最著名的是平和人叶王。叶王之父从平和迁居台南麻豆,制陶为业。叶王从小耳濡目染,长大承父业,人称“王师”。他的陶器精巧绝伦,油彩妍丽,名振台岛,享有“台湾制陶大王”之誉。其产品除日用外,还有香炉、烛台、烟具、文房用具和人物、花果、动物工艺品以及建筑装饰。咸丰同治年间嘉义、台南一带的寺庙,多有叶王的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