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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厦门公共场所“控烟”升级 处罚力度提高

作者:李方芳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17-09-30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东南网9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李方芳)10月1日起,厦门公共场所“控烟”将升级——在大中专院校的教室、实验室,托儿所、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园等公共场所吸烟,被列入《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重点治理清单,处罚力度提高,个人最高可罚款200元。

公共场所吸烟如何制止?提高处罚力度如何执行?导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厦门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副所长颜淼水。

动真格

抽烟罚款最高提高20倍

1996年厦门出台了《厦门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影剧院、室内体育馆(场)的观众厅、公共交通工具、室内教育场所、医疗机构、商场商店等公共场所吸烟。

可是实施情况也受到处罚力度不大等因素影响,禁烟效果并不理想。公众场合吸烟屡禁不绝,而被动吸烟者则相当无奈。

这时候,罚款确实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导报记者了解到,在香港公共场所吸烟处罚可达1500港元,而厦门过去个人吸烟违规的处罚仅10元。

颜淼水表示,《规定》对个人违规处罚力度大幅提高,将处罚金额提高到50元-200元,等于最高提高20倍,这对违规者更有震慑力与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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