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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比十项竞赛十五评比工作简报第53期

作者:平和县竞赛办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7-08-23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三抓三比十项竞赛十五评比简报

1-7月全县“财税收入、向上争取资金”情况通报

现将1-7月全县“财税收入、向上争取资金”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7月30日,我县一般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53703万元,占政府目标82000万元的65.49%,超序时进度7.2个百分点,同比增收4216万元,增长8.52%;地方级收入完成37499万元,占政府目标60273万元的62.22%,超序时进度3.9个百分点,同比减收862万元,下降2.25%。

(一)分乡镇排名情况。山格镇完成2574万元,占任务数88%;小溪镇完成13222万元,占任务数81.9%;芦溪镇完成1039万元,占任务数73%;长乐乡完成239万元,占任务数65.7%;大溪镇完成563.66万元,占任务数61.5%;文峰镇完成2977万元,占任务数60.6%;国强乡完成436万元,占任务数60%;其余,九峰镇、五寨乡、秀峰乡、崎岭乡、坂仔镇、工业区、安厚镇、霞寨镇、南胜镇等八个乡镇未完成序时进度。

(二)县直单位比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数。2017年县直部门向上争取资金,基数考核指标73779.4万元,奋斗目标考核指标110669.14万元。1-7月份,完成数为37974.53万元,占基数考核的51.47%,占奋斗目标考核的34.31%。有3个单位已经完成基数,分别是:商务局完成1558.38万元,占基数338.46%;供销社完成80万元,占基数的138.93%;国土局完成16185.85万元,占基数的107.31%;完成基数50%-100%有6个单位,分别是:建设局完成2342.26万元,占基数的80.18%;水利局完成4367.56万元,占基数78.94%;旅游局完成148万元,占基数的66.07%;民宗局完成45.5万元,占基数62.78%;农综办完成643万元,占基数的55.83%;交通局完成3233.04万元,占基数的51.37%。完成基数的10-20%有3个单位,分别是:卫计局、文广体局、民政局。完成基数在10%以下的有6个单位,分别是: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公安局、人社局、移民局。空白的有三平管委会、灵通管委会。

(三)乡镇场(区)比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数。乡镇(场区)向上争取资金基数考核下达2900万元,奋斗目标考核下达6050万元。1-7月份乡镇(场区)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数为1683.75万元,占基数58.06%,占奋斗目标27.83%。有4个乡镇已经完成基数,分别是:长乐乡完成294.45万元,占基数196.3%;五寨乡完成230.4万元,占基数153.6%;芦溪镇完成298.6万元,占基数149.3%;安厚镇完成292万元,占基数146%。完成基数50%-100%有国强乡、秀峰乡、九峰镇3个乡镇,分别占基数的70%、64.27%、51.25%;完成基数10%以下有4个乡镇,分别是:文峰镇占基数的8.75%、小溪镇占基数的6%、山格镇占基数的5.75%、坂仔镇占基数的2.5%;空白的有工业区。

二、工作亮点

结合财政改革发展实际,紧紧围绕“放、管、服”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落实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按照统一部署,实施增值税税率四档简并三档工作;落实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新增税收政策。

附件:1.2017年7月止乡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表

2.1- 7月乡镇(场、区)向上争取资金评比进展情况通报表

3.1-7月部门向上争取资金评比进展情况通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