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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情况通报

发布人:平和县公安局 时间:2017-06-16 编辑:朱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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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20时许,平和县公安局文峰派出所在文峰镇文洋村石化加油站路段依法开展日常交通整治。期间,违法行为人张金菊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为逃避检查,采用嘴咬脚踹等方式暴力阻碍民警正常执法,致1名民警和3名巡防队员不同程度受伤。

当晚,文峰派出所依法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其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行为受理行政案件进行调查。

5月30日下午,违法行为人张金菊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拘留期间,除了依法规范管理教育,还给予其充分的人文关怀,针对其入所后情绪异常的情况,依法通知家属会见,并耐心进行心理疏导。张金菊拘留期间表现正常。

治安大队经依法调查取证后,以犯罪嫌疑人张金菊涉嫌妨害公务罪,于6月14日转立刑事案件。6月14日9时许,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张金菊从拘留所传唤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讯问,并同步录音录像。接受调查期间,张金菊主动配合。根据其本人及其儿子林龙辉口头申请,治安大队依法定程序呈报,县局批准对其取保候审。19时30分许,林龙辉到治安大队办理取保候审手续。20时许,犯罪嫌疑人张金菊在林龙辉夫妇陪同下,自行离开办案中心。约两分钟后,保证人林龙辉到办案中心向民警求助,称其母亲突发身体不适,请求民警帮助,民警立即协助张金菊家属将其扶上车,并由家属送医治疗,后张金菊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平和县公安局立即向市、县有关部门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目前,县委政法委已成立联合调查组,专门调查此事。同时,县、镇、村三级也多次和死者家属约谈,予以慰问安抚,听取相关诉求,积极开展善后处理工作。目前,联合调查组正在依法对张金菊死亡原因展开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相关调查结果将适时对外公布。请广大群众理性对待该事件,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轻信,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平和县公安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