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森林公安破获一起故意损毁林木案件
近日,平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破获一起破坏林木、故意损毁财务案件,对违法行为人林某杨行政拘留十日。
9月21日,记者在平和县拘留所见到了违法嫌疑人林某杨。据了解,9月19日下午,平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群众林某福报警称:其种植在坂仔镇金京洋村的绿化树被毁坏数十株。接警后,平和森林公安迅速组织民警开展调查。经查,坂仔镇金京洋村斑鸠飞组人林某杨于2016年8月初,在未经林木所有人林某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林某福种植在该村的绿化树(蓝花楹树)锯毁62株。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被毁坏林木立木蓄积量为2.015立方米,价值318.21元。
由于违法嫌疑人林某杨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涉嫌故意损毁财物,平和森林公安决定对林某杨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在拘留所,林某杨对自己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追悔莫及。
【林某杨:当时太冲动了,就觉得他的树压倒我的(蜜柚树),没跟他打招呼,就把树尾部切断了。(觉得后悔吗?)有,是的。(以后呢?以后会怎么做?)以后肯定不会再犯这种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