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乡纪委信访信息实行“四报”制度
一是预报制度。要求各村两委认真排查、掌握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要求和呼声,将动态性、苗头性、倾向性和易引发集体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上报乡纪委。二是即发即报制度。对突发性、事态严重的信访问题和有影响的越级访、集体访和缠访,在第一时间向分管信访工作领导和乡纪委报告。三是定期反馈制度。定期将本地本部门已发生并正在调查处理的重大信访问题,以书面方式上报纪委备案。四是跟踪问效制度。对重大信访问题和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乡纪委责成分管领导跟踪问效抓紧处理,并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力争把所有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今年来乡纪委共排查出信访问题5个,已解决5个,信访案件办结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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