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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小城镇建设“白沙样板”系列报道之二

作者:高营光 石芳 王尚华 来源:闽西日报  时间:2012-10-29
编辑:林瑞玲 点击数: 字号:

□龙岩通联站 高营光 本报记者 石芳 王尚华

在新罗区白沙镇采访,给记者印象最深的亮点之一就是:该镇形成“政府推动,群众响应,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银行支持”的建设模式,化解了小城镇建设的瓶颈。两年来,白沙镇先后实施44个小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其中,2012年,共安排实施32个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4.3亿元,截止9月底,完成投资17.6亿元。如此庞大的资金流汇入小城镇建设,映衬出白沙镇创新融资平台带来的魅力。

“2010-2015年对试点镇新增地方级收入实行全留”,“从2010年起至2012年,市级财政对试点镇建设按各县(市、区)财政实际投入资金的三分之一给予补助”,“从2010年起至2012年,市级财政对试点镇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给予贴息,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等等,省、市两级为推动小城镇建设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意见》,白沙镇党委书记陈淮杰认为,这些《实施意见》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为白沙镇的小城镇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白沙自古就是商贸重地,这里的群众观念较为开拓与先进。他们对小城镇建设的理解与积极参与,使该镇的小城镇建设基本成为“全民行动”。据了解,已经实施的营岐、岩下、吕凤3个省级造福工程示范点,总搬迁安置群众510户,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群众自筹4200万元。目前正在实施的8个整村1000户移民造福工程,总投资1.5亿元,群众筹资超过1亿元。建造16层的造福工程大楼,刚开始筹建阶段,营岐村就以群众集资的方式就向外举债286万元,拉开了群众参与小城镇建设的大幕。

省市区扶贫部门确定了3个省级、4个市级造福工程示范点,几年来给予示范点补助累计超过2000万元。地矿、民政、建设、水利、土地等部门积极支持,形成了良好的建设氛围。

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白沙镇初步建立起政府、企业、个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2010年6月起,白沙镇先后成立白沙城投公司、龙岩市居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岩市丰润农林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小城镇建设工程及新农村发展的各项投资管理业务。同时,白沙镇探索通过BT(建设-转让)、BOT(建设-经营-转让)的投资模式,积极引进民间资金、海外资金参与小城镇建设。如结合溪东地处集镇地段,做活土地文章,搞活商贸经济,建设300多间店面,吸引了较多的社会资本参与。还广泛开展“银镇合作”化解建设资金难题:2010年8月,获取5年期的地方政府债券贷款5000万元;2011年1月,由白沙城投公司向海峡银行龙岩分行贷款短期流动资金500万元;2011年5月,白沙城投公司依托土地收储新罗分中心这个平台向农发行贷款1.67亿元。目前,白沙镇正在申报争取扶持小城镇建设的亚行贷款4个项目1760万美元。

眼下,白沙小城镇建设作为一个政策支持的惠民工程,一时间成了一个极具吸引力的流动性储蓄“池”,来自政府、银行(独家或组团等形式)和社会的资金汩汩涌入。多种性质社会投资主体的加入,汇成一股合力,在参与各方市场化的成功运作下,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镇党委书记陈淮杰告诉记者,接下来他们将进一步发挥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助力小城镇建设,紧抓中央支持苏区、支持海西建设的机遇,对接省、市政策,有效运作、创新运作,把政策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奠定小城镇建设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