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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今年推进58项改革 涉及11个重点领域

作者:王永珍 来源:东南网 时间:2013-02-26
编辑:何丹丹 点击数: 字号:

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推动改革

我省今年推进58项改革,涉及11个重点领域

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26日讯(记者 王永珍) 近日,省政府印发2013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强顶层设计和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体制创新的关系、增量改革和存量优化的关系、深化改革和保持稳定的关系,推进一批改革的重点领域和事项,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体制基础。

实施方案包括11个重点领域58项改革事项,大致分为四个类别——

国家最近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的改革,共16项,包括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强化农业补贴政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的促进就业机会公平、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等各项改革;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提出的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及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

国家要求我省先行先试的改革,共15项,主要是落实“三规划两方案”的改革内容,包括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平潭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示范区、完善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改革事项,全面推进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等。

结合省情拟在全省推进的改革,共20项,包括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深化“三维”项目对接、大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等改革事项,以及对符合条件的海洋企业和项目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农村金融改革力度、推进省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脱钩等。

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的改革,共7项,包括全面推进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创新加快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福州大都市区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石狮市全域城市化试点和晋江市、邵武市、永安市城镇化工作试点;深化提升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选择若干人口和经济总量较大、就业吸纳能力较强的镇开展镇级市试点;选择一批跨流域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开展水权交易改革试点;适时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等。

政策直通车

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关于2013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近日正式印发。方案紧密衔接“三规划两方案”, 提出深化11个重点领域改革的具体举措

重点领域改革,今年怎么推?

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26日报道(记者 王永珍)

推进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相关体制改革

主要举措:研究制定推动教育、医疗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的政策措施;创新加快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福州大都市区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中心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将周边联系密切的市、县和乡镇纳入规划管理范围;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逐步推进城乡供水同网同价;推进石狮市全域城市化试点和晋江市、邵武市、永安市城镇化工作试点,选择若干人口和经济总量较大、就业吸纳能力较强的镇开展镇级市试点;全面推进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以及德化县统筹城乡发展试点。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体制保障

主要举措:实施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稳步增长机制;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的规定实施审批;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生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选择一批跨流域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开展水权交易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低碳发展机制体制,落实碳强度下降目标责任制。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体制环境

主要举措:切实落实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实施民资“回归工程”,积极推进民营经济配套发展央企和外企的上下游产业;继续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创新激励政策,加大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实施绩效评估力度;全面推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主要举措:继续推进权属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适时推进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加快资本证券化步伐;推进国企厂办大集体改革,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省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脱钩工作的实施意见。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主要举措: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建立健全集体建设用地转让、作价(出资)入股、出租等流转制度;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加快推动制定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林权登记发证全覆盖;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落实公益性捐赠农村公益事业支出所得税前扣除政策。

完善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

主要举措:对符合条件的海洋企业和项目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海洋产业分类引导机制和产业退出机制,建立项目用海的海域使用审批服务新机制;推进福州港、厦门港列为国家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完善岸线、海域、无居民海岛等海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无居民海岛保护开发试点;探索建立以海湾为单元,跨行政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综合协调管理机制,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

主要举措: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做大做强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充分运用好差别化监管政策、市场准入等监管工具,引导银行业机构进一步向社区、县域等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集聚区延伸金融服务;建立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担保业务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等增信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和发债融资,提高中小企业对接债券市场能力;全面推进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丰富泉州金融服务业态;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十条措施,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主要举措: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启动新一轮省级和市县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在规范审批服务和创新审批方式上取得新进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适时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争取龙岩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尽快获国务院批准,适时开展撤乡设镇和镇改街道工作;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在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的制度。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主要举措: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建立健全向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加大对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投入,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制定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实施意见,统一缴费档次、完善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

推进厦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主要举措:深化产业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总体改革发展规划的报批;全面落实扶持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发展的各项政策,大力促进各类航运要素的聚集;制定台资举办独资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含门诊部、诊所)的政策和实施细则,制定台籍医生设置个体医疗机构及台籍医生注册便利化政策;统一岛内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快形成覆盖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创新统筹规划、统筹建设、统筹发展、统筹管理的同城化发展新机制,研究设立厦漳泉区域合作产业投资基金。

加大平潭先行先试力度

主要举措:完善实验区管委会工作机构和各功能区管理机构,科学实行大部门体制;研究出台开展“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合作新模式的相关法制保障和具体政策措施;健全产业深度对接机制,对接台湾新一代技术密集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大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平潭设立机构,争取试点离岸金融等金融创新业务;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尽快进入实质性运转;继续开展两岸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合作试点,推动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建设;创新通关制度和措施,加快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分线管理制度,力争年内实现封关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