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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年底前基本建成8万套保障房 符合条件外来工纳入保障

来源:东南快报 时间:2013-04-26
编辑:何丹丹 点击数: 字号:

闽年底前基本建成8万套保障房

全面推行商品房买卖和存量房交易网上签约备案

□本报记者谢丹

在设区市城镇稳定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今年纳入保障范围,尚未出台保障办法的设区市要在6月前出台实施。昨日,全省住建系统工作视频会议在福州举行,我省今年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10万套(户)保障房,争取在年底前基本建成8万套。

一季度保障房开工6.15万套

今年1—3月,全省保障房开工6.15万套、基本建成3.9万套,开工率61.5%、基本建成率49%。据介绍,今年我省加大了保障房建设力度,确保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10万套(户),年底前基本建成8万套的保障房建设任务。

省住建厅称,今年要加强保障房规划设计、施工质量管理,科学布局,精心施工,完善配套,做到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运行。值得一提的是,我省还提前落实2014~2015年保障房布局、数量和建设用地,做好项目储备,早安排、早开工,促进保障房建设可持续发展。

去年9月底,我省提早全面完成去年的建设任务,全年开工20.4万套、开工率128.6%,基本建成14.7万套、基本建成率129.5%,其中提前开工今年项目4.1万套。

符合条件外来工将纳入保障

截至3月底,全省已配租配售约26万套,配租配售率88.5%。

在分配方面,我省将推动分类保障,推广福州、长乐做法,以环卫、公交等城市运行急需的行业为重点,适

当扩大范围。同时,以公租房为主体,实施廉租房、公租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省住建厅要求,所有设区市要在今年底前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已出台保障办法的设区市,重点加快分配,扩大保障范围;未出台的,6月底前要出台实施。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开展住房政策和保障机制研究,加快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完善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和退出等制度,健全住房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3月榕新建商品房价格略涨

今年,我省将结合实际,继续稳控房价。据悉,今年以来,全省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今年3月福州、厦门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3%、2.1%,省住建厅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稳控房价,努力实现今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其他城市也要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省住建厅表示,在市场监管方面,部门要加强对预售方案报价的指导,合理控制不同价位商品住房项目入市节奏。

此外,今年我省要全面推行商品房买卖和存量房交易网上签约备案。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同时,切实解决历史遗留房屋登记问题;推进农村房屋登记工作;开展规范提升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专项行动;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今年将新增缴存人数40万人

省住建厅介绍,今年将完成年度全省新增公积金缴存人数40万人、净增20万人的任务。而1~3月全省净增实缴职工4.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22%,新增住房公积金68.7亿元、同比增长24.9%。累计实缴人数281.4万人,覆盖率62.4%。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加大扩面归集力度,特别要推动非公单位扩面工作,开展经常性检查。此外,要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化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全面开通12329服务热线。

去年我省加大住房公积金的“扩面”工作,全年净增实缴职工37.8万人,新增缴存额268亿元、比增23.5%。累计实缴职工人数达277万、缴存总额1458亿元,支持53.5万户居民购买住房。